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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对受理的申请,经审查后的几种处理情况?

  商标局对受理的申请,依照《商标法》进行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补正通知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商号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通则》中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依世界通例,都确认商号权的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不仅可依法使用其商号,而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对于商号权的转让,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类似于法国法的规定:允许对商号买卖、许可使用或设为抵押。商号与商标的关系极为密切,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商品上,商号有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商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同一内容,但有时又不是。商号和商标在作用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为:
  (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
  (2)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商号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3)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当有些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成商标使用,或者将已注册的商标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商号,商标和商号就成为同一内容或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都是《商标法》、《公司法》及《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所允许的。

 

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表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可以证明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权注册商标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转让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类似商品使用同一个商标的,不能分割转让;
  第二.同一商品使用相似商标的,不能只转让其中的一个商标;
  第三.无论是“合同转让”还是“继承转让”,受让人应当保证被转让注册商标原有商品的质量;
  第四.注册商标人如果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则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才能将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转让合同无效;
  第五.被转让的注册商标必须是有效的;
  第六.转让人把药品、烟草制品的注册商标进行转让,受让人应当依照法规规定,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证明受让人有资格生产和经营药品、烟草制品;
第七.申请商标转让不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权注册商标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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