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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汇泽成功代理“芒硝开采方法”发明专利无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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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99114212.8

申请日:1999.05.15

授权日:2001.08.15

发明名称:芒硝开采方法

专利权人::洪泽银珠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案情概要

本案专利权人以江苏两家芒硝生产企业及北京某勘探研究所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于2001年向法院起诉,对此,三被告分别于2001817日和1214日向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99114212.8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三被告均委托了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全程代理本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程序、北京市中级法院行政诉讼一审、北京市高级法院行政诉讼二审,直至最高检察院提起抗诉,经北京市高级法院再审,最终以200885日北京市高级法院撤销本院原判决,改判99114212.8号专利全部无效。

专利权人因不服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再审判决,2010年初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最高法院为了确认是否需要提审本案,3月份召开了有专利权人、无效请求人和专利复审委员会参加的听证会。201099日,最高院下达了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通知书长达2万余字,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专利无效决定。这一历时10年之久、国内各界极为关注的全国专利无效第一案终于落下帷幕。

  本案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列为2011年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案件大事记

 

◆被控侵权方启动专利无效

20018-12月三方无效请求人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的理由是: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以及第33条的规定,并提交了28份证据资料。该专利共有6项权利要求,专利权人在无效程序中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原权利要求12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理,于20031015日作出第5528号审查决定,以该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专利权人启动一审行政诉讼

20041月,专利权人因不服第5528号审查决定中对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的认定,向北京市一审法院(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与此同时,三方无效请求人也因不服第5528号审查决定中对该专利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第4款以及第33条的认定,向北京市一审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双方起诉的对象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决定已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而无效请求人仍然不服,将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上法院的情况,在中国是前所未有的。

200477日,一审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第5528号审查决定,判决该专利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专利权人启动二审行政诉讼

收到判决后,专利权人及三方无效请求人仍不服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再次向北京市二审法院(高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后形势发生了实质性改变,二审法院于2005422日作出行政判决,认定修改后的全部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且维持了一审判决对该专利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第4款以及第33条的认定。其结果是,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该专利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基础上全部有效。

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这将意味着此专利无效案专利权人胜诉,三方无效请求人败诉。

 

◆被控侵权方启动最高检抗诉程序

终审判决后,三方无效请求人均坚持认为专利复审委员会和一审法院对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规定的认定是正确的,二审法院对事实的认定有误。于是三方无效请求人共同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认为该申诉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的立案条件,2006310日予以立案审查,并于2006113日作出行政抗诉书,对北京市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提出抗诉。北京市二审法院于200885日宣判撤销本院原判决,改判99114212.8号专利全部无效。

 

本案的意义在于,这是中国专利法实施以来最高检察院对专利无效案进行行政抗诉的第一例案,维护了专利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也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级法院审理专利无效案件对程序和实体的把握积累了不可多得的经验。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三方无效请求人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历时7年,经过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程序、一审法院行政诉讼、二审法院行政诉讼,直至最高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再审,全程代理了本案,最终为三方无效请求人赢得了胜诉,不仅体现了我公司全面的业务水平和团队协作精神,也增强了我公司为广大客户做好服务的信念。

 

◆专利权人向最高院提起申诉

本案专利权人于2010年初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后,最高法院为确定是否进行再审于3月召开了听证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专利权人、无效请求方的代理人均出席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本案各方代表展开了六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听证会后201099日,最高法院对专利权人提起的申诉下达了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历时10年的专利无效案最终以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落下帷幕,无效请求人获得了圆满结局。

另外,由于涉案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则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专利权人起诉无效请求人侵犯专利权的诉求亦被法院依法驳回。


2018年7月29日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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